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各相关部门:
为进一步做好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工作,提高会议质量和推进落实成效,现就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明确议题内容
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主要包括:传达学习上级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,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;审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及其调整事项,财政预算安排、重大财政资金安排及其调整事项,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;审议全县城乡总体规划、重要专项规划及其调整事项,城乡近期建设规划、年度建设计划及其重大调整事项;审议重大改革方案、重大政策措施、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,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;审议由县政府制定、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;审议上报上级机关的重要报告、请示,以及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;听取副县长、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各部门、各乡镇、各园区的重要工作情况汇报;讨论决定人事奖惩事宜;讨论其他需要研究的重大事项。
二、规范报送程序
(一)充分酝酿。根据议题涉及范围,议题承办单位在收集拟报送议题后,应履行调研讨论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法律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,充分征求议题相关单位的意见,报县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并签字后,连同会议汇报人员、列席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办公室汇总。
(二)明确节点。县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,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。对会前未经研究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履行征求意见、公示听证、风险评估、法律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事项;不涉及全局、没有明确意见、讨论不充分的议题原则上不纳入会议议题。每次常务会议题收集截止时间为每月12日前,原则上不超过10个。
(三)注重时效。会议议题汇报单位重点汇报起草依据、议题要点、请示事项,做到言简意赅、开门见山、直奔主题,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内。
三、抓好推进落实
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以及会议决定上报、下发的文件,在会议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对县政府常务会议明确的牵头领导、议决定事项,县政府办公室要做好服务推进,并在下一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内,将上一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办理情况和落实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后,在常务会上进行专题通报,确保常务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到位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7月13日
抄送:县委各部门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,县法院,
县检察院,县人武部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印发